2010年成都减排目标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4低碳环保征文中人物的坚定承诺
昨日,我市政府召开了第七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了市发改委提请审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攻坚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送审稿)》。根据该通知要求,本年度全市的主要节能减排目标是: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4%,累计下降20%。具体到各个行业,工业增加值万元能耗需同比下降6.2%,建筑施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需同比下降3%,交通运输业万元增加值平均增速同比下降1%,公共机构能耗总量需同比下降1%;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13300吨以上,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27670吨以上。此外,每个区(市)县都将成为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主体。
据了解,在“十一五”期间,我们已经取得了一些阶段性进展。从2006年至2009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6.79%,万元工业增加值累计下降26.72%,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23.39%,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3.76%。2010年被确定为决胜之年的关键一年,通知中要求各区(市)县政府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确保实现本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如果未完成任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负责。
通知还要求及时公布2009年全市和各区(市)县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以及2010年上半年的数据。在“十一五”结束时,将对所有节能减排目标进行全面评估,并实施严格的问责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部门或企业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负责。而对超额完成任务的地区,则将给予表彰并加大项目和政策支持力度。
今年内,不再审批新的“两高”项目,同时,对168户企业中的落后产 能进行淘汰处理。如果这些企业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 能,将依法吊销其许可证,并停止供电供水服务。此外,对于未按时间表完成国家淘汰落后产 能任务的区域,将在10月10日前通报,并实施“区域限批”,暂停对该区域项目环评、节 能评估等审核工作。
同时,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环境评价和节 能评估审查,不通过则不准开工建设;对于违规建成或新上 “两高” 和产能力过剩行业项目,也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负责。此外,还需要加大技术改造资金和技术创新资金对节效力的支持力度,加快形成短、中、高水平工程示范点,为推广新能源汽车提供财政补贴等措施。
此外,还需要继续实施“十城万盏”照明工程,大力推广LED灯具使用,同时,加强监测跟踪高碳行业用电情况,对差别电价执行严格管理,并推动重点领域如钢铁、石油钻采等行业进行深入改革以提高资源利用率。这一系列措施旨在帮助我们更好地实现这一重要的人类发展议程——低碳环保征文中的主题,让我们的生活更加清洁健康,同时也为保护地球上的自然环境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