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成都减排目标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提升低碳环保小常识助力人物共建绿色家园
昨日,我市政府召开了第七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了市发改委提请审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攻坚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送审稿)》。根据该通知要求,本年度全市的主要节能减排目标是: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4%,累计下降20%。具体到各个行业,工业增加值万元能耗需同比下降6.2%,建筑施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需同比下降3%,交通运输业万元增加值平均增速同比下降1%,公共机构能耗总量需同比下降1%;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13300吨以上,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27670吨以上。此外,每区(市)县和高新区管委会都将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主体。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我市在节能减排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从2006年至2009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的能源消耗累计下降16.79%,万元工业增加值累计下降26.72%,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23.39%,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3.76%。2010年被定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关键一年,因此通知强调各区(市)县政府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确保达到我市设定的节能减排目标。
对于未完成任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而对于超额完成任务的地区、部门或企业,将给予表彰,并加大项目和政策支持力度。此外,还将抓好《成都市单位GDP 能耗平衡补偿管理办法(试行)》的组织实施。
今年内,不再审批任何新的“两高”项目,而是对168户企业进行落后产能淘汰。这意味着如果某些企业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他们将面临法规相应措施,如吊销许可证、停止供电供水等。如果一区域在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力制中滞后,该区域将被暂停对其项目进行环评、节省评估审查、供地核准和审批等。
此外,对于新上项目,一律不再审核扩大产能项目,同时,对违规建设或建成项目,也要采取相应措施。在技术改造资金和技术创新资金方面,加大对促进节约用水用电效率提升而形成短期内显著效果的小型工程倾斜支持力度,并争取中央及省级财政预算内用于支持这些小型工程。此外,加强对全社会综合能源消费情况监测,以及推动重点领域如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进行集中整治。
为了提高公众意识,我们还需要继续实施“惠民工程”,推广低碳产品,如LED灯,力争推广100万只以达标照明设备,为城市亮化带来绿色解决方案。同时,加快配套管网建设,使得污染控制设施能够有效运行,并确保所有污染物得到妥善处理。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希望能够积极响应全球气候变化挑战,为创建一个更加清洁、高效且可持续发展的地方环境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