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水质环境监测系统2020年1月发布双重保障清洁饮水安全
为落实《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监测与管理,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的统一部署及省级工作要求,近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完成了《安徽省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2020年1月)的编制与发布。
在此报告中,我们重点关注的是那些进入输水管网并送达用户,以及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给的人口一般超过1000人)的在用、备用或规划中的各种潜在和现有的取水点。这些取自自然界的原始资源经过净化处理后,被输送至居民供用的系统,以确保其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质量要求。
为了确保这个重要工作能够得到妥善执行,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严格的组织领导措施。我们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并规范了公开过程,以保证这一数据能够准确无误地传达给公众。在每个月末,我们将通过多种渠道,如全省门户网站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不断更新相关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从而满足他们对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需求。此外,这些努力也旨在强化监督力度,保障地方政府履行好保护关键基础设施责任,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科学依据。
2020年1月,全省共有16个地级城市,其中包括40个被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的公共供水系统。这其中,有24处是从河流抽取,而另外16处则是从地下抽取。全年的总量达到11403.5万吨,其中达标比例高达96.9%,即11055.5万吨。然而,在这期间,有几处地点出现了一些超标情况,比如亳州三江厂、三北厂、一江厂以及应急加压泵站,它们所在地的地质条件导致氟化物含量超出正常范围。而对于其他方面,如地表来源来说,无论是在哪里都没有发现任何不合格的情况。此外,还有4处地下来源因为氟化物含量超标而未能达到标准,但这些问题已经被认定为可以接受并且正在逐步改进中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