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发布水质状况一览2020年1月
为落实《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监测与管理,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的统一部署及省级工作要求,近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完成了《安徽省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2020年1月)的编制和发布。
在此报告中,我们重点关注的是那些进入输水管网并送到消费者的,以及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中的所有在用、备用和规划的水源。这些原始未经处理的“原汁原味”的地下或地表上的自然资源,是居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经过自来水厂精心净化处理后,再被输送至居民供给系统成为最终流入家庭门户的大众利益——即“末梢”所需之饮用的纯净洁净之物。
为了确保这一重要任务得以顺利进行,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高度重视,并且积极组织领导,加强了工作指导,规范了公开程序,以保证这一报告能够准确无误地传达给公众,从而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各界对于饮用安全知识了解、参与决策过程以及监督权力的需求。通过多种渠道如省门户网站等平台,对每月发布的情况进行跟踪更新,让每个人都能轻松访问到最新动态,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可靠技术支持。
2020年的1月份,全省共有16个地级城市,其中包括40个被认为是主要用于公共供应设施的人口集中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排放点。其中,有24个位于河流边缘的地表面取样点,以及16个从地下抽取的地下深层井。此外,全市共计11403.5万吨(10,000立方米)作为公共供电使用,而这其中达到了11055.5万吨(10,000立方米)的标准,这意味着达标率高达96.9%。然而,在亳州三处泵站、三处取料场、一些储存库房以及应急加压泵站等地点发现氟化物超标情况,其超标原因涉及当地的地质特性。在其他方面,无论是河流还是泉眼,都没有检测出任何问题。此外,还有4处在地下深层井位超出了规定标准,但其超标项目仅限于氟化物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