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17日

阜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提升物品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意识

阜阳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特别是大气污染问题的整改措施,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8年底,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54.6微克/立方米,低于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5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全市综合指数上升至正数第7名,位居全省第二、全国第十一。

一、推进燃煤机组及10万千瓦以上企业自备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和节能改造。阜城建成区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淘汰;阜阳华润电力有限公司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节能改造已经完成。

二、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通过摸排和分类施治,对62家企业进行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对汽车4S店和加油站等实施“回头看”,确保问题较多的105家企业整改到位。

三、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已完成,并公布相关通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包括颍州区、颍泉区、三线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

四、一方面,在合法加油站普遍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另一方面,对非法经营成品油进行专项整治,将522个违法违规加油站点销号,同时查封扣押33辆非法流动加油车。

五、大力推进港口码头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对全市通航河道内无证经营码头进行拉网式排查并整治,432处无证经营码头已被清除干净。

六、在烟花爆竹管理方面,不仅制定了《阜阳市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还在春节、中秋等重大节日期间严格执行禁烧限放措施,使得划定的禁燃区域基本实现了“零燃放”。

七、二次全面清理各级发放的矿权,其中13个与保护区重叠的矿业权被注销,其余小型砖瓦黏土矿采矿权编制好了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待后续处理。

八、“三线三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两项项目经初步验收后,被销号并正式终结,其它未列入范围的小型砖瓦黏土采掘场则正在筹备方案中,以便后续生态修复行动开始执行计划。此外,还建立起了一套考核问责体系来监督这些生态修复工程是否按时按序进行,以及其效果如何,从而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发生的情况。